关于在中国针对PA模拟调音台仿冒品生产和销售商的民事诉讼胜诉的通知


雅马哈株式会社(以下称“雅马哈”),对在中国生产并销售雅马哈PA模拟调音台仿冒品的恩平市锦昌电子厂(广东省恩平市,ELM品牌,以下称“被告”),在中国广州知识产权法院(以下称“法院”)提起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诉讼。2023年10月,法院判决雅马哈胜诉(以下称“本判决”),现因本判决生效,特此通知如下。

雅马哈基于自身拥有的PA模拟调音台(型号:MG16XU、MG12XU)的外观设计专利权,于2022年9月提起了本案诉讼。

在本诉讼中,被告曾对是否侵害了雅马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提出异议,但经审理,2023年10月法院支持了雅马哈的诉求,责令被告停止侵权产品的生产、销售和宣传,并支付赔偿金14万元(2万美元)和部分诉讼费用约1.5万元(约2千美元)。其后,由于上诉期内当事人未提起上诉,故此判决生效。

雅马哈长期以来,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范围内,采取了如诉讼、刑事举报、海关查扣和宣传广告等多种打击仿冒品的措施。在中国,雅马哈已针对目前为止包括本诉讼在内的共计10家以上生产、销售PA产品的仿冒品公司以侵害雅马哈商标权、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提起了诉讼。在这些诉讼中雅马哈的主张均获得了支持,制止了仿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等。为保护客户及其所有企业利害相关方免受仿冒伪劣产品的侵害、维护品牌的信誉和信赖,雅马哈将继续采取坚决的态度来应对损害品牌及知识产权的行为。